文化使命

作者:黃啟泰牧師

創一26-31、四17-22、25-26

發表:2019-11-15
聖經信息靈修文章
作者:黃啟泰牧師

文化使命
作者:黃啟泰牧師《經文:創一26-31、四17-22、25-26》發表:2019-11-15

思想:

創世記告一章告訴我們,人被造的時候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而造的。一26所說的形像和樣式,可以視為兩個近義詞,所指的是「相似的代表」。這也就是教義神學裏面常論及的「神的形像」(Imago Dei)的基本意義。就經文的結構來說,人被造是要代表神去管理神所創造的世界及其中的所有生物。要作出管理,便需要工作,而工作與文化息息相關。因此,神學家會認為神創造人的時候,已經賦與人一個天職:文化使命。

假若把創世記四章裏面出現的兩個家譜—該隱和以挪士—連到一章26-31節來閱讀,不難會察覺到創世記一至十一章要回應當代讀者心中的其中一問題:以色列人在文化生活與沒有耶和華信仰的文化有何分別?創世記四章的兩個家譜分別代表了兩種不同的文化創造。以色列人的文化要與耶和華敬拜有關,這不僅涉及宗教信仰,也涉及社會及政治制度,生活、經濟活動,以及工作等不同領域。因此,我們看見舊約要求裁判者要正直公正,社會要善待弱勢人士,包括孤兒寡婦和寄居客旅,不許割盡田角。阿摩司書宣告耶和華的審判時,豈不指出神但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公義如江河滔滔嗎?祂豈不指出神不喜悅以色列人的嚴肅會,因為他們枉屈正直。(摩五)

由此可見,以色列被揀選作為選民,是要在文化生活中實踐耶和華的信仰,以致落實神在創造時所交託給人的文化使命。

今天,我們的信仰生活有沒有這種文化使命的向度?還是我們都只是關起門,在教會內做聖徒,忘卻了文化使命的責任?

明天,我們會一同來思想如何在工作中踐行文化使命?


禱告
求主赦免我們忽視了文化使命的責任,以致未能在文化的建構中為主作見證,為社會提供合付上帝心意的文化生活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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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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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啟泰牧師
Contact: mpm@hkcmi.edu

黃啟泰博士畢業於香港樹仁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,並在中國神學研究院修畢道學碩士,以及在澳洲 La Trobe University 修畢博士學位。黃牧師為牧職神學院課程發展及研究項目總監;任教科目/研究重點為教義神學、歷史神學、護教、倫理、本色神學、釋經學、神學治學法、中文、明清中國教會史、基督教與中國文化。

生命交流:對音樂無感,獨愛文字及與電影。閒暇時偶然會按食譜弄點可入口的東西以娱家人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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